高速恶意别车是一种危险且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由公安部门制定。目前,处罚标准包括罚款、扣留驾照、扣留车辆等措施,并且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会影响处罚的力度。
如拒不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令进行改正的,可以暂扣车辆,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报废车辆。因此,高速恶意别车行为不仅危险,对驾驶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也会引发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前车正常行驶后车超车导致***的由后车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以交管部门的认定为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